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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说丨浅析借贷型诈骗犯罪的辩护工作(轻读版)
2025-07-22
朋说丨浅析借贷型诈骗犯罪的辩护工作(轻读版)(图1)


浅析借贷型诈骗犯罪的辩护工作

轻读版


开篇:为什么要关注借贷型诈骗辩护?

· 借贷型诈骗常和民间借贷 “纠缠不清”,刑事、民事界限易混淆

· 律师如何找准辩护突破口?本文结合法律条文和实务经验拆解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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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常见的财产犯罪,因其社会危害性大、涉案金额高、受害人广泛而备受关注。借贷型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典型形态,常与民间借贷纠纷交织,易引发民事与刑事界限的争议。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在借贷型诈骗案件中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分析证据、寻找辩护突破口,是实现有效辩护的关键。本文从辩护律师视角出发,结合《刑法》第26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系统分析借贷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与辩护要点,为从业者及公众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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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懂:借贷型诈骗罪到底是什么?

· 核心是 “借为名、骗为实”,关键看有没有 “非法占有目的”

· 四大构成要件:谁实施(主体)、想干嘛(主观)、做了啥(客观)、侵害了啥(客体)

· 一句话区分:真借钱还不上是民事纠纷,借钱时就没想还是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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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型诈骗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借款为名,通过伪造还款能力、担保条件或投资前景等手段,诱使被害人交付财物。

其构成要件包括:

1. 犯罪主体:行为人须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借贷型诈骗多以自然人为主,但也可能涉及单位犯罪。

2. 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在借款时无意偿还,且明知行为会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3.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如伪造收入证明、编造投资项目),导致被害人因错误认识交付财物,且数额较大。

4. 客体要件: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通常表现为被害人因误信而交付借款。


核心提示:借贷型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关键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若行为人仅因经济困难无法偿还,可能属于民事纠纷;若一开始无意还款,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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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难在哪?司法认定的四大痛点

· 民事刑事分不清,常披着 “借款合同” 的外衣

· 有没有 “骗钱的故意” 难证明,得靠行为猜心思

· 证据又多又杂(合同、转账、聊天记录都算),电子证据尤其要细看

· 涉案人多、金额大,辩护得兼顾法律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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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型诈骗案件因其往往与经济纠纷具有相同形式外观,故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难点:

1. 民事与刑事界限模糊:案件常源于民间借贷,行为人可能通过签订合同、支付部分利息掩盖非法占有目的,易被误判为民事纠纷。

2. 主观故意认定困难:非法占有目的需通过客观行为推定(如挥霍借款、伪造担保),但这些行为也可能因经营失败等客观原因导致,证据要求较高。

3. 证据复杂多样:案件涉及借款合同、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证据,电子数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需重点审查。

4. 社会影响广泛:借贷型诈骗常涉及多名被害人,金额巨大,社会关注度高,辩护需平衡法律与舆论压力。


根据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电信诈骗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诈骗罪司法解释》),借贷型诈骗的定罪量刑需严格证明非法占有目的,律师可利用这一要求寻找辩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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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护怎么打?四大核心策略

(一)从 “主观想法” 突破:他真的想骗钱吗?

· 找证据证明 “想还钱”(比如有还款记录、签了正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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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型诈骗案件中,辩护律师需围绕构成要件,审查证据链的薄弱环节,灵活运用实体与程序性辩护策略。以下是四种核心辩护要点:

(一)主观故意的辩护:质疑“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借贷型诈骗罪的核心要件。《诈骗罪司法解释》第1条列明了七种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如“明知无还款能力而大量借贷,”或者“挥霍借款致无法归还”等。律师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就是否有主观故意进行辩护:

1. 证明存在还款意愿:

辩护要点:通过借款合同、还款记录、通讯记录等证据,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偿还意图。例如,支付部分本金或利息、签订正规合同可作为反驳非法占有目的的依据。

案例参考:2022年某借贷型诈骗案中,律师提交被告人与被害人长达数年的借贷往来记录及部分还款凭证,证明其因经营失败而非故意不还,法院最终认定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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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分 “吹牛” 和 “诈骗”:夸大还款能力可能是民事欺诈,不是犯罪

· 没实锤证据,就说 “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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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

辩护要点:若行为人仅夸大还款能力而非完全虚构事实(如提供部分真实资产证明),可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主张行为属于民事欺诈,适用合同撤销而非刑事处罚。

补充策略:在涉及高利贷或P2P借贷的案件中,若被害人明知高风险仍追求高回报,律师可强调被害人的主动性,弱化行为人的欺骗故意。

3. 证据不足的抗辩:

辩护要点:主观故意需通过客观证据推定。若控方仅依赖被害人陈述或单一转账记录,律师可主张证据不足,要求法院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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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 “客观行为” 较真:他的行为真的算诈骗吗?

· 虚构的程度有多深?(比如房产真实但价高了,可能不算 “骗”)

· 被害人是因为被骗才给钱吗?(如果是自己贪利,责任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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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型诈骗的客观要件要求行为人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并导致被害人因错误认识交付财物。作为辩护人可从以下方面展开辩护:

1. 虚构事实的程度:

辩护要点:若行为人提供的担保或资产证明具有一定真实性(如房产真实存在,仅价值被夸大),可主张不构成“虚构事实”,而是交易中的夸大陈述。

案例参考:在2023年某案中,辩护人成功证明被告人提供的抵押房产真实存在,仅评估价值存在争议,法院未认定诈骗罪。

2. 因果关系的断裂:

辩护要点:律师需分析被害人交付财物是否完全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若被害人因第三方信息或自身贪利作出决定,律师可主张因果关系中断。

补充策略:在投资型借贷案中,律师可审查被害人是否对投资项目进行过独立判断,弱化行为人欺骗行为的决定性作用。

3. 行为与结果的关联性:

辩护要点:若行为人虽有夸大行为,但未直接导致财产损失(如被害人主动增加借款金额),律师可主张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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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 “金额大小” 争取:能不能判轻一点?

· 按实际拿到的钱算,别按合同写的数

· 多人作案的,只认自己实际拿的部分

退钱、认错,可能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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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量刑与涉案金额密切相关。根据《诈骗罪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至1万元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律师可从以下方面争取减轻罪名或量刑:

1. 以实际损失为准:

辩护要点:主张诈骗金额应以被害人实际损失为准,而非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例如,若合同约定100万元但实际交付10万元,应以10万元认定。

案例参考:2024年某案中,律师通过核查银行流水,证明被害人实际交付金额远低于起诉书认定,成功将案件从“数额巨大”降为“数额较大”。

2. 共同犯罪的责任分担:

辩护要点:在多人参与的案件中,律师可主张被告人仅为从犯或未直接控制借款,应对其实际获利负责,而非整体金额。

3. 退赃与量刑从宽:

辩护要点:根据《诈骗罪司法解释》第3条,若行为人在案发前或案发后积极退赃,律师可主张从轻或减轻处罚,结合认罪认罚制度争取更大从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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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 “程序合法性” 挑错:证据、管辖没问题吗?

· 违法取得的证据(比如乱查的聊天记录)可以不算数

· 案子该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可能有问题

· 太老的案子,可能过了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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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辩护是借贷型诈骗案的重要突破口,律师需审查侦查、起诉环节的合法性,以动摇指控基础。

1. 排除非法证据:

辩护要点:若控方证据(如微信记录、银行流水)通过违法手段取得,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申请排除。例如,未按规定提取的电子数据可能被认定无效。

2. 管辖权异议:

辩护要点:借贷型诈骗常涉及跨区域资金流转,律师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主张以犯罪结果发生地或主要犯罪地为管辖依据,挑战不当管辖。

3. 追诉时效审查:

辩护要点:对于陈年旧案,律师需核查是否超过《刑法》第87条规定的追诉时效,尤其在被害人多年后报案的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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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务中要注意啥?

· 证据要逐一核查真实与否、合法与否

· 多跟当事人聊细节,别漏了关键信息

· 打不赢无罪,就争取轻判;新型诈骗(比如 P2P 里的)要盯紧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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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面审查证据:借贷型诈骗案件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律师需逐一核查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例如,微信记录的提取是否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 加强与委托人沟通:律师需充分了解委托人的借款背景、还款能力及与被害人的关系,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辩护失误。

3. 平衡无罪与量刑辩护:在无罪辩护难以成立时,律师可转向罪轻辩护,结合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争取从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4. 应对新型借贷诈骗:随着P2P平台、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借贷型诈骗呈现新形态。律师需关注资金流向、平台合规性,结合《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审查电子证据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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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借贷型诈骗辩护,关键在分清 “借” 和 “骗”。律师要吃透法律,细看证据,灵活应对,才能帮当事人争取最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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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型诈骗罪的辩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在《刑法》第26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框架内,精准分析案件事实,灵活运用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数额认定及程序性辩护策略。


面对民事与刑事界限的模糊性,律师可通过细致证据分析和庭审应对,寻找无罪或罪轻的突破口。随着新型借贷诈骗手段的出现,还需紧跟司法动态,掌握技术性证据的审查方法。


本文希望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实务指导,同时为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朋说丨浅析借贷型诈骗犯罪的辩护工作(轻读版)(图11)


作者介绍

朋说丨浅析借贷型诈骗犯罪的辩护工作(轻读版)(图12)

康乐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

律师

康乐,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经济法,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曾在解放军某部和某政法机关工作,善于研究新型复杂案例,为客户提供多元化解决方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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